四川在線消息(四川在線 記者楊琴 李丹楊翼)駕駛實習期內開車,必須懸掛實習標志;開車時手機上網,或最高被罰一百元;馬路上飆車超速、反復并線、頻繁穿插,或將被罰二千元罰款……實施了6年多的《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將迎來修改,今日,該實施辦法修訂草案首次遞交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工業加濕機
修訂草案對多個道路交通安全的問題作出了新規定。其中新增了很多針對車輛與駕駛人的管控規則。
在實習駕駛方面,草案規定,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駕駛的機動車,車身后部粘貼或者懸掛實習標志;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檔載客汽車,粘貼或者懸掛殘疾人機動車專用標志。違反該條規定,處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機房專用加濕機
草案進一步細化了對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標準,增設了追逐駕駛機動車的法律責任: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超速行駛、反復并線、頻繁穿插,尚未構成犯罪的,處駕駛人二千元罰款。
此外,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的,由現在的“處100元以上150元以下罰款”,擬調整為“處200元罰款”。
未按交通信號燈通行,由現在的“處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擬調整為“處200元罰款”。
同時,草案新增規定,駕駛人行駛時利用手持電話上網、查看與發送短信,將與行駛時撥打、接聽電話或者觀看電視等行為一同列入處罰范圍,擬被處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罰款。
另外,載貨汽車、摩托車違反相關規定載人的,將被處一百元以上一百五十元以下罰款。奧特思普機房加濕機
修法背景:
現行的《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自2006年3月1日實施,該實施辦法對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障我省經濟社會發展,起到了十分重要作用。但實施七年來,我省的社會經濟、城鎮結構、城鄉道路交通狀況都發生了很大變化,道路交通安全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此外,政府管理水平與道路交通發展和社會期求仍有較大差距。同時,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7年、2011年先后兩次進行修訂,刑法、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也作出了一些新的規定。近年來,人大代表、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也紛紛通過議案、建議等多種方式,要求修改實施辦法。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認為,為了適應我省道路交通發展的需要和人民群眾的期盼,維護國家法制統一,修訂我省實施辦法十分必要。
草案點擊:
道路交通安全設施主管部門根據通行需要增設、調換、更新限制性或禁止性道路交通信號的,應當提前五日向社會公告。
設有交通信號燈的交叉路口應當同時安裝信號燈計時裝置。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拖移機動車,應當在拖車現場設置明顯標識,留下聯系方式,并以其他方式同時告知車輛所有人或管理人。因當事人原因無法通知的除外。
機動車變更車道應當遵守下列規定:提前50米開啟轉向燈;不得影響所借車道上的車輛或行人正常與優先通行;不得一次連續變更兩條以上或頻繁變更機動車道;左右兩側車輛向同一車道變更時,左側車輛讓右側車輛先行變更。
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未如實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真實培訓記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對培訓機構處所收學員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通行規定,不予處罰的情形包括:有超過限速低于10%等輕微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未造成后果的;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因交通信號設置不規范、顯示不清晰或因前方車輛遮擋看不見信號燈的,或因相關主管部門其他過錯導致的;有證據證明救助危重病人或險急情況的;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車輛被盜搶的;機動車號牌被他人假冒發生的。
上篇:圓通速遞已向民航局提出申請籌建航空公司 |